辽人社建〔2024〕30号
张薇代表:
您提出的"关于加快发展我省灵活用工平台的建议"(第1421570号)收悉,现答复如下:
感谢您对我省灵活用工平台的关注,并提出非常好的建议。灵活就业是劳动者自强自立、实现就业的重要方式。按照省委、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,我省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持和服务,加大对个体经营、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多样就业方式的支持力度,助力广大灵活就业人员获得质量更高的就业。灵活用工平台是一种新兴的劳动力市场模式,它通过技术手段将企业与个人工作者连接起来,为双方提供非传统雇佣形式的工作机会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省市场监管局、省税务局,召开灵活用工平台建设工作座谈会,深入研究灵活用工平台有关情况,积极推进我省灵活用工平台的建设和发展。
一、我省灵活用工平台建设工作基本情况
(一)完善保障机制,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
一是畅通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渠道。无固定雇工的个体工商户、我省户籍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,可自愿在注册地、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续保手续。省外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居住证所在地参加养老保险。二是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。对就业困难人员、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非全日制等工作的,给予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三分之二的社会保险补贴。三是畅通灵活就业人员职称评审渠道。鼓励评审机构在新兴产业、新兴业态和新兴领域拓展评审范围,满足灵活就业专业技术人才评价需求。四是保障灵活就业劳动者权益。研究制定互联网平台就业劳动保障政策,探索适应跨平台、多雇主间灵活就业权益保障、社会保障等政策,稳定劳动关系。